本報實習生 朱藝藝
  本報記者 方力 本報通訊員 尚法
  本報訊 馬年開年就打了一場和馬有關的官司,郭先生越想越糟心。
  郭先生是上海人,44歲,在浙江平湖工作。去年7月,單位組織參加“麗江香格裡拉5日游”。整個團隊一共22人,一起從浙江出發到麗江。行程中有一項是走拉市海茶馬古道。一上車,導游就提議,有個自費的騎馬活動,280元/人,可以邊騎馬邊欣賞風景。大家一聽都很興奮地參加了。
  事情是騎馬返程的時候發生的。當時有的游客已經下馬去拍照了,而郭先生的馬突然受驚,沖了出去。
  “我騎的馬和旁邊的一匹馬發生了碰擦,那匹馬的脖子上掛著鈴鐺,我騎的馬突然直直地朝前沖,跑出20多米,來了個180度轉彎”。他說,自己緊緊抓著韁繩,但還是因為這個大轉彎,重心不穩,狠狠地摔倒在地上。事後,醫院診斷結果為右手橈骨粉碎性骨折,經過拍片、植入鋼板等一系列步驟,醫葯費花了26583元。
  郭先生於是把浙江某旅行社,以及雲南地接旅行社,還有馬場經營者三方告上法庭。
  昨天,杭州上城法院開庭審理這個案子。郭沒有出庭,他提出向三個被告索賠2萬多元的醫療費用,4個月的誤工費7000元,還有後續醫療費6000元。
  庭審中,浙江這家旅行社說,騎馬是自費項目,並不在5天的常規行程之中,郭的馬突然受驚,是馬場工作人員失職造成的,他們並沒有責任。
  雲南地接社和馬場也覺得自己沒責任,“我們的馬夫都是一對一提供保障的,郭先生在騎馬過程中沒有抓牢僵繩,馬鞍上的姿勢也不對”。
  但郭堅持,當時發生意外時,馬夫並不在自己身邊,根本沒有及時控制住受驚的馬。而且,他覺得,旅行社在推銷這個項目時也沒有告訴過他,騎馬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危險。
  雲南地接旅游社說,當時導游是口頭提醒過幾位年紀大的游客,“騎馬時手扶好,腳要放在環里”。而且當庭出示了幾張照片,顯示“馬場的入口,還有騎馬活動的門票背後,都標註了游客安全須知”。“騎馬這種活動和溜冰、游泳是一個道理,都有一定風險性的,作為一個成年人,郭應該瞭解並自己註意的,”律師還拿出了事發後,郭和當地旅行社簽過的兩份意外事故說明,認定“馬受驚掉頭導致郭摔倒,這是個意外事故,郭自擔責任。”
  郭覺得很委屈,這份說明不能作數,“當時我覺得傷得不嚴重才簽的。”後來郭說自己一共付出2萬多元醫療費。
  對這點,旅行社也覺得要鑒定,“郭固定右手的鋼板用的是進口鈦合金,一塊就要1.4萬元,這筆醫療費貴了。另外,傷筋動骨100天,郭需要休息4個月這麼長的時間?”
  其實開庭前,郭先生和三個被告已經多次協調,但都沒有結果。庭後法官想組織調解,也被拒絕了。
  受傷的郭先生現在怎麼樣了?“他還要在平湖的醫院動手術,把鋼板取出來”,他的律師說。
  (原標題:騎行茶馬古道馬失前蹄,他摔成粉碎性骨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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